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版次:03    作者:2022年01月12日

(2022年1月11日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李祖琪同志代表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