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发布江河洪水Ⅲ级(黄色)预警

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版次:03    作者:江波 郭芯男 刘明方2020年08月14日

本报讯(记者 江波 实习记者 郭芯男 刘明方)8月13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江河洪水Ⅲ级(黄色)预警,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据长江上游水文局预报,受上游四川境内强降雨及水库调度影响,长江朱沱(三)站14日11时出现洪峰水位211.5米,流量每秒38900立方米,较13日8时上涨4.47米,超警戒水位0.5米;长江塔坪站14日17时出现洪峰水位192.8米,较13日8时上涨4.98米,距警戒水位0.2米。预计白沙、支坪场镇将超保证水位,羊石、朱杨、石门场镇将超警戒水位。根据《重庆市江津区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8月13日9时30分起,发布江津区江河洪水Ⅲ级(黄色)预警,同时启动江津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为做好应急响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发布相关紧急通知,要求相关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防汛责任,“三个责任人”必须到岗到位。

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沿河镇街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加强沿河巡查和应急值守,及时通知沿河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加强防范及时避险,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及布置警戒线等措施,保障防汛信息上传下达通畅,落实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工作,依法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处置灾(险)情,尤其是要及时做好受威胁区域人民群众的疏散转移安置,确保人员零伤亡,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确保安全度峰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