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支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

版次:02    作者:2021年01月14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2019年10月12日,市委书记陈敏尔和市长唐良智到江津调研,指出要大力发展消费品工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于今年初印发了《江津区打造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计划(2020-2022年)》(江津委发〔2020〕3号),明确我区要制定专项支持发展消费品工业的政策。为支持我区消费品工业发展,打造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制定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支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0〕172号)(以下简称“本政策”)。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本政策针对消费品工业规上企业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第一条至第五条,包括对企业有新投资项目贷款贴息,新增担保额度担保费,工业(创意)设计商用,新增品种的产品商用和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给予激励等5条政策。第六条至第九条,包括对新认定的创新主体,企业研发投入经费,新设立且符合江津消费品工业发展导向的研发机构及首次获批国家级、市级的研发平台,申请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激励等4条政策。第十条至第十二条,包括对入驻消费品工业原产地线上平台销售、外出参展、新成立销售公司且纳入限上统计给予激励等3条政策。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包括对企业建设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获得认定,应用环保节能技术新建、改建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以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为原料研发新产品,收购贫困村农产品用于加工给予激励等4条政策。第十七条至第十八条,包括对企业消费品工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申报非遗名录和非遗传习所并完成传承任务给予激励等2条政策。

本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与区级以前出台的激励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招商引资协议约定事项按招商引资协议执行。本政策计算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是各行业主管部门,最终解释权归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且按规定纳统的工业企业。

银行基准利率,具体以当年一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贷款基础利率的简称)为准。

高成长性企业,是指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研发能力,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度申请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并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入库科技型企业。

研发投入,国际也称为R&D,是指企业实际投入研究开发的经费,它包括企业本身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和委托外单位进行研究开发所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

消费品工业源产地线上平台是指在大型电商平台建立以江津区消费品工业为主的电商专区,且入驻江津区内企业不少于50家以上。

四、新旧政策对比

本政策第六条至第九条,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9〕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件”)的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中有相应条款,为加大对消费品工业的支持力度,本政策提高了激励标准。本政策第十一条与18号文件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第六条均涉及对参加展会的激励,两条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本政策第十二条是《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0〕85号)第一条支持升规升限激励政策基础上的叠加政策。本政策第十五条内容与18号文件中促进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二条政策均涉及对农产品为原料研发新产品的激励,本政策对“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为原料”表述进行了优化。本政策第十七条内容与18号文件中促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二十六条政策均涉及对消费品工业服务基础设施的激励,本政策对其面积和激励金额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