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3    作者:2021年05月14日

(上接第一版)落实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销号。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支撑,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要组建技术团队,强化整改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和监督;没有条件的要与专业技术机构签订协议、加强合作,杜绝不懂不会、盲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三是突出重点灾害防治。坚持“谁管护谁经营谁负责”,水库、电站、堤防、铁路、公路、电力、通信以及水利工程、在建涉水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林区等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经营管护对象的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明确相关灾害防治责任人,及时整治并上报灾害风险隐患。

在扭住突出违法行为开展大执法方面,我区要求各部门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实施“全覆盖”监管。将务实开展检查执法,作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在重点高危行业领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二是坚持“三部曲”执法。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务实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各主管部门开展检查指导,提升镇街执法检查成效,督促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治。三是落实“三严格”要求。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对典型事故灾害案例实施挂牌督办。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诚信管理、激励约束,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一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当天,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水利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还就大货车安全管理、汛期前的水利工作强化和地灾防治工作、建筑和消防领域重点安全排查整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