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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3 作者:金伟 沈悦2022年12月23日
通讯员 金伟 沈悦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最高检确定的“质量建设年”的开局之年。这一年里,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更好服务保障江津发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开展了一系列服务民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全力维护平安稳定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要求,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7人、起诉1135人。坚决从严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76人、“黄赌毒”等犯罪270人。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走实走深,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坚持剑不入鞘、鞭不离手,做到尽锐出战、善作善成,有力维护了全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主动参与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持续深化全民反诈、断卡专项行动,全链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起诉25人,起诉涉银行卡、电话卡犯罪126人。联合区公安局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护佑平安 全民反诈”集中宣传活动,重点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式、套路,警示犯罪新方法、新手段,营造出平安“无诈”的社会氛围。
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锚定“高质量建设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奋斗目标,在服务保障江津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科技创新、推进内陆开放等重点工作上持续发力。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件18人,有力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3件,助力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持续深化“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门机构加强办案力量,持续加大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工作,筛选5家企业设立区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其中2家已被推荐为市级联系点并授牌),完善“一企一策”精准服务。
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6人,发出源头治理检察建议1份,协同公安机关挽回损失170万余元。办理的一例养老诈骗案件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长安网、《重庆日报》等20余家省级以上媒体刊载,阅读量超10万。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工作,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92万余元。
依托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大力开展生态检察,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办理的督促整治米帮沱码头侵占岸线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联合四川省合江县、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四面山跨区域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省市协作机制,推行大四面山生态检察官工作制度,凝聚三地检察监督合力,共筑四面山生态安全屏障,擦亮公益诉讼品牌。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38人、起诉58人。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局会签《重庆市江津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指引(试行)》,实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办理的简某某聚众斗殴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办案在帮教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个案制定差异化预防帮教措施,实行“一人一策”,积极提升帮教工作质效,开展精准帮教145人次,强制亲职教育119次。持续跟进“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开展线上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贯彻“两法”以来,两地未检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联合江津区阳光社工服务中心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联合区公安局、区教委等九家单位会签《重庆市江津区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走深走实。
积极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
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27人、不起诉290人,对自愿认罪认罚的1306名犯罪嫌疑人提出从轻或者减轻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7.8%,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认真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整体化解率已达90%。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对交办、首次、重大疑难等信访案件一律实行由院领导包案办理,检察长上门听证、妥善化解持续信访长达20余年的苏某某申诉案,相关报道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检察日报》等点赞。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提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质量,受理群众信访254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江津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检察职能职责,用心用情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司法为民中彰显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