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版次:01 作者:2023年01月10日
〔2023〕第16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9日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3日举行,会期三天。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会议时间,授权主任会议决定。
建议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江津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江津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区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