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重庆市江津区 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5日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版次:01    作者:2023年01月10日

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报到,1月31日至2月2日召开。

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会议召开时间,区政协十七届五次常委会会议授权区政协主席会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 01

  • 02

  • 03

  •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