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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3 作者:陈俊希2024年02月09日
应征报名(男兵) 全国征兵网
记者 陈俊希
2024年上半年应征报名正在火热进行中!记者为大家整理了报名时间以及优惠政策,志在军营的小伙伴们,速速收藏起来!
初次兵役登记
1.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
2.登记对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自愿进行兵役登记。
3.登记渠道: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
应征报名时间
男兵:上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下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
女兵:上半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24时。
下半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24时。
征集对象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注: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和取得高级技工证的高级技工学院(技师学院)毕业生。
女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入伍有优待
1.家庭优待金。义务兵2年期间,每年发放2次家庭优待金,共计4次,每次标准约为6931元。以上年度重庆市家庭优待金标准为基数,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浮动比例同步调整。每年3月、9月前,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发放。
2.大学生参军入伍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从我区参军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发放标准:一本毕业生、在校生12000元(含研究生),二本、三本毕业生(含技师院校取得高级技工证的毕业生)约9010元(年度优待金*65%),二本、三本在校生约6238元(年度优待金*45%);专科毕业生(含技工院校取得高级技工证的毕业生)约7624元(年度优待金*55%),专科在校生及高校新生约6238元(年度优待金*45%)。每年3月、9月前,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家庭优待金时一并发放。
3.进藏进疆服役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对征集到西藏、新疆两地服役的义务兵,每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约6238元(年度优待金*45%)。每年3月、9月前,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家庭优待金时一并发放。
4.优化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毕业流程。高校结合实际,按照部队有关管理规定,优化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实施远程网上在线答辩,为入伍大学毕业生按时按质毕业提供便利。
5.服兵役经历可替代顶岗实习。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师范、医药卫生类除外),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未完成顶岗实习的可由区征兵办出具的实习鉴定证明按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6.国家资助学费。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代偿和减免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7.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8.学籍保留。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9.医疗优惠。①军人(所有军官、军士、义务兵)及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享受免费医疗。②家属按程序实行免费医疗制度,军(士)官父母及配偶父母急诊门诊医保报销后,再减免20%;如果住院,医保报销后,减免50%。
10.家属补贴。①军人父母赡养费。父母只要一方年龄满60岁即可每月领取600元。②军人配偶荣誉金。军人配偶每人每月可领取荣誉补助金500元。③子女保教费。学龄前(0-6岁)不能入军队幼儿园的子女,给予军人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每月500元。
11.其他方面。应征服现役以后,无论是本人还是家属,都享有国家和社会的多方面优待,如:军人依法优先购票、优先进站,在机场值机、安检、登机有专用通道;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以及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享受免费或价格优惠;在部队体系医院可享受优先就诊;在部队立功受奖,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会组织慰问、送喜报等等。
二、服役有发展
1.服役津补贴。由部队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1000元/月、第二年1100元/月,两年可领到约2.5万元。在艰苦边远和高原地区服役的或担任职务的以及执行任务的还有额外补贴。
2.士兵考学。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且服役满1年的士兵通过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干部选拔考试,入军校学习并毕业即成为军官。
3.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的士兵,可参加提干考试,经过任职培训后即成为军官。
4.选取军士。服役两年期满,选择继续留队的士兵可选取军士,大学毕业生优先选取,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其中,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非全日制学历和高中以下学历转改为下士第一年。下士每月工资5800元左右,中士每月工资7000元左右。
5.培养使用。大学毕业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可竞选担任班长骨干,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军士学校学习一年。
三、退役有保障
1.退役经济补助。由部队发放义务兵退役金,可领到约2.8万元。区政府再发给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退役士兵每服役1年退役时上一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的标准发放。2023年度给退役义务兵发放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约为2.6万元。退役军士在此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发约1.14万元。
2.复学(入学)转专业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免试专升本。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4.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加分。全国研究生招生中每年安排8000人的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退役人员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满12年的军士;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或军士;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或军士;军属烈士子女的义务兵或军士。
6.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7.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渠道。①在军队服役2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入伍地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2021年、2022年、2023年江津区每年拿出2个公务员岗位定向招考退役士兵。②各区县乡镇机关的专职武装干事职位空缺时,可以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③鼓励部分地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④在组织选调生招录中,高校党委积极推荐有服役经历的大学毕业生报考。⑤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其招录计划不低于总计划的10%,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⑥鼓励部分基层行政执法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⑦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市国有企业、消防救援队伍和重庆警备区聘用文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
8.重庆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可享受一次免费(包括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享受1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培训后承训机构推荐就业不少于三次。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并享受每人每年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参加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包括函授、自考、网络学院等非全日制学校)的,按每人每学年不超过4000元标准给予补助。退役士兵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按规定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具体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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