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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2 作者:2022年06月27日
(上接第一版)发动党史、军史等专业学者和青少年研究者从事英烈精神志愿研究,支持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和青年志愿者在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志愿英烈讲解活动。
《意见》强调,要深化英烈精神教育实践进学校、进社区。结合各地乡土教育、地方史教育,引导青少年关注、研究、学习“身边的英烈”。推动致敬英烈实践进社区,鼓励青少年开展诵读烈士家书、讲述红色经典故事、致敬身边烈属等活动,经常性到烈属家庭提供志愿服务,支持烈属任所在社区少先队辅导员。积极推动在“少年军校”“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品牌实践活动中,将纪念英烈仪式列为“少年军校”检阅式、大比武等较大规模活动的必须环节。校内外少先队组织可结合实际,以英雄烈士命名少先队大、中、小队。
《意见》要求,要加强对在校烈士子女的关心关爱,建立常态化组织烈士子女参加夏(冬)令营、参访军营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培养机制,保证每位烈士子女每年参加一次夏(冬)令营。大中小学校要将关心关爱在校烈士子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准确掌握在校烈士子女学业发展、职业规划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落实好烈士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及时帮助解决在校烈士子女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学校要主动对接在校烈士子女,为其发放助学金或生活补助。鼓励社会资金捐助设立面向在校烈士子女的专项奖学金。高等院校就业指导机构要加大对在校烈士子女就业指导和帮扶,坚持一人一策、专项推动,帮助在校烈士子女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推荐其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