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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3 作者:钟尧2023年08月16日
巡回审判法庭现场 见习记者 钟尧 摄
本报讯(见习记者 钟尧)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进一步做好我区生态司法修复工作,日前,区法院、区林业局(区林长办)在四面山镇开展江津区“林长+法院院长”联合巡林宣传活动。
据悉,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之后,区林长办与区法院建立重庆首个“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将司法嵌入林长制,积极探索林长制与司法的融合,通过九个方面的协作,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治理,提升森林生态资源系统稳定性,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江津提供有力保障。
当天,活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区法院在四面山镇洪洞村飞龙庙设立巡回审判法庭,现场公开审判一起滥伐林木案。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现场签下《长江生态法治志愿者承诺书》,并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和指引作用,切实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随后,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山林警长联合在四面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巡林宣传活动。
“区法院和区林业局(区林长办)在‘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下,共同协作确定了适当的修复方式,引导被告人进行了补种复绿,有效地修复了受损的森林资源。”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朱锐表示,相关单位也将以此类活动为契机,共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