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万元中央专项资金助力

秸秆“变废为宝”助农增收

版次:02    作者:刘星欣 苏俊杰2023年09月13日

秸秆打捆离田 记者 刘星欣 摄

本报讯(记者 刘星欣 通讯员 苏俊杰)昨日,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委获悉,我区今年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311万元,拟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提升全区秸秆综合利用能力,确保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农作物秸秆处理一直以来是困扰农业生产的一大难题。在过去,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是常见的处理方法,其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不仅污染空气,还威胁人和其他生物健康。我区主要以水稻、玉米、红薯、油菜、花椒等农作物秸秆为主,2022年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229万亩,秸秆总产量71.2万吨,可收集量为59.5万吨。

为有效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我区从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五化”利用上下功夫,探索农作物秸秆“变废为宝”的方法,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让农民从“我想要烧”变成“我舍不得烧”。

林家嘴社区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可集中、统一、高效地进行秸秆回收利用,对生态环境保护、安置就业人员、壮大社区集体经济起到显著作用。该项目投产后,每年预计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

该项目是我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出台了针对以花椒副产物为主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政策,鼓励市场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花椒等本地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对生产有机肥和生物燃料等产品进行补助。

为了把专项资金用到“刀刃”上,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年度总体任务安排,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印发《2023年江津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主体条件、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环节等,并严格按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引导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等申报资料的指导审核。

“目前公开申报程序基本结束,即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区农业农村委有关负责人李双双表示,现已收到约10家潜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业主的申报材料,由于专项资金有限,将从中择优支持条件更为成熟的市场化主体。

申报项目的资金来源由财政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组成,按照市场化主体不高于建设总投资额50%,集体经济组织不高于建设总投资额80%的补助标准,主要补助与秸秆“五料化”利用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着重对秸秆收集、装载、运输、粉碎、传送、压缩、打包等设备进行补助。

“目前全区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体100余家,年离田回收利用秸秆16万余吨,基本实现镇街全覆盖。”李双双表示,接下来,将成立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指导组,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管理,将其用足用好用到位,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村就业渠道和就业机会,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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