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民警赴陕西抓获2名电诈“工具人”

涉案赃款成功全部追回

版次:03    作者:江波 胡瑷菱2023年10月20日

本报讯(记者 江波 通讯员 胡瑷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有些人却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出售或租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看似轻轻松松就能获取高额报酬,以为是条赚钱的“捷径”,殊不知却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近日,区公安局民警远赴陕西,成功抓获两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8月15日,区公安局接到报警称:白沙镇辖区内发生一起冒充客服人员的诈骗案件。经调查,居民徐先生在家中被人冒充某东白条客服人员,以“影响征信需要取消”为由诈骗3万多元。接警后,民警立即立案侦查。

办案民警经过仔细分析研判,迅速锁定了两名涉卡嫌疑人杨某和许某,且两人近期均在陕西活动。随后,区公安局立即安排民警赴陕西展开了抓捕行动,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于9月13日将两名嫌疑人抓捕归案,并成功追回本案全部涉案赃款。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如实交代了在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卡从事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赃款的前提下,仍为他人提供银行卡、手机、ATM机取现等便利,共同帮助转移违法所得赃款,致使诈骗分子使用其银行卡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江津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深挖中。

警方提醒: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帮助转移资金,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将银行卡、电话卡等提供给他人使用,不然失去的将是自己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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