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2 作者:2023年12月01日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罗光武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3年11月29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罗光武同志的辞职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光武同志辞去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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