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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1 作者:2024年03月06日
亲爱的市民朋友:
3月是重庆市“第四个文明行为促进月”,您的言行举止既是个人素质的体现,也是江津区城市形象的展现。为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请您加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中来,在细节处践行文明,在点滴中坚持文明。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积极参与“文明有礼”行动。公众场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争吵谩骂,不粗言秽语,不大声喧哗,做到文明养宠,栓绳遛狗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爱犬粪便,爱护环境,爱护公物,邻里和睦,做文明有礼的江津人。
积极参与“文明出行”行动。机动车辆自觉礼让行人,宁等一分,不抢一秒,不车窗抛物;所有车辆有序停放,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乘坐交通工具有序排队,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做文明出行的江津人。
积极参与“文明经营”行动。倡导诚信经营,不欺客、不宰客,讲信誉、守诚信;倡导有序经营,不乱摆乱卖,不占道经营。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文明经营的江津人。
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餐饮店要注重食品安全,提供公筷公勺,倡导分餐,提供打包服务;消费者要合理点菜,绿色消费,参与“光盘行动”,拒绝浪费,做餐桌文明的江津人。
积极参与“文明劝导”行动。主动参与“学雷锋 树新风”活动,广泛开展邻里守望、便民利民、关爱自然、文明风尚等志愿服务,发现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请您及时劝导,并做出正确示范,做倡导文明的江津人。
争做文明市民,共创文明城区!让我们都行动起来,人人懂文明,人人讲文明,人人守文明。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江津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