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和深化“三会”解决“三事”的决议

(2024年5月30日 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版次:01    作者:2024年06月17日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以来,鼎山街道在界定家事、共事、公事“三事”的基础上,建立起网格邻里会、社区评议会、街道联席会“三会”议事平台,通过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民主协商自治,实现分级分类解决社会基层矛盾和问题。“三会”解决“三事”进一步厘清了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内容、议事主体、议事流程、议事监督等基层治理难题,是经过实践检验、符合基层矛盾问题解决规律的有效做法,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成功实践。为在全区不断推进和深化“三会”解决“三事”工作,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结合本区实际,作如下决议:

一、推进和深化“三会”解决“三事”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因地制宜、守正创新,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做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推进和深化“三会”解决“三事”应当高水平服务保障现代化新江津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厘清城区、农村、郊区、园区等区域“三事”边界,规范镇(街道)、园区和村(社区)、网格(院落)“三会”程序,(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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