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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2 作者:2024年06月17日
(上接第一版)推动“三会”解决“三事”全面迭代提升,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家事不出网格(院落)、共事不出村(社区)、公事不出镇(街道)、有事当地了”,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推进和深化“三会”解决“三事”应当深化基层民主协商。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各镇(街道)要着眼于辖区实际,深入调研学习,大胆创新实践,不断健全完善民主协商议事制度,探索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做出更多有实效、有特色的典型成果。要坚持以党建统领为核心、网格治理为依托、民主协商为突破,充分复制借鉴“三会”方式,构建“三事分流”“三级平台”“三步议事”等基层民主议事规则,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的制度规范,打通服务群众解决民生问题、矛盾的“最后一百米”。
四、推进和深化“三会”解决“三事”应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群众关切,广泛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参与“三会”解决“三事”民主协商全过程,让“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要加强制度保障、政策支持和平台建设,推动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要进一步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群众基础,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
五、推进和深化“三会”解决“三事”应当夯实基层基础。要持续用力推进“141”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将工作重心从建机制建平台全面转向用机制用平台。规范化建设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推动平安建设、应急、信访、调解、法律服务、心理咨询等阵地整合、人员集约、业务融通。完善基层治理“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个功能性板块,科学设置岗位,配强力量,充分发挥指挥、督导、考核作用。建强基层网格,强化网格运行要素保障,理顺网格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基层网格治理,充分发挥网格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要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理顺四级联调、多调联动和诉调、访调、警调对接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要加强对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切实赋能减负,不断提升基层自治组织治理能力水平。
六、推进和深化“三会”解决“三事”应当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落实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实施和保障工作,科学设立评价体系和指标体系,加强理论研究和对外宣传。要进一步整合资源,下沉工作力量,健全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落实机制,以镇(街道)、村(社区)为主阵地放权赋能、多跨协同,让便民举措直达一线,推动群众诉求及时有效化解。监察机关应当围绕基层治理的目标任务,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司法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加强对基层调解的业务指导,加强调诉转换衔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推进和深化“三会”解决“三事”工作中。
七、推进和深化“三会”解决“三事”应当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镇人民代表大会要加强对本决议的宣传,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监督推动本决议的执行和落实。要将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嵌入基层治理体系,充分运用好“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代表家站点等平台载体,引导代表深度参与“三会”解决“三事”。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监督促进作用,积极通过“三会”解决“三事”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唯实争先,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