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挖鱼塘养鱼,合法吗?

版次:04    作者:陈涛 王浩然2024年09月18日

基本农田变成鱼塘

石门镇副镇长罗勋华接受采访

石门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所长杨扬接受采访

记者 陈涛 王浩然 实习记者 刘恩帝

近日,群众反映称:石门镇石笋山村有两块水田被村民违法改成了鱼塘。该情况是否属实?水田改鱼塘这样的行为涉及违法吗?《今日关注》栏目记者前往现场一探究竟。

在村民指引下,记者来到石门镇石笋山村天平丘,看到了两个紧挨江泸北线高速公路的鱼塘。78岁的涂景志老太太的老家就在鱼塘上方大约30米的位置。因为年龄原因,涂景志目前和女儿住在城里。

“这两处鱼塘分别属于村民曹树会和凌波,其中曹树会的鱼塘是2023年底由农田改造而来,村民认为,把农田改为鱼塘是一种违法行为,于是向镇村进行了反映。”涂景志的三女儿王春露告诉记者。这两个鱼塘原来是干什么的?王春露说,原来这里全是农田,以前赶场就走这条老路。

经过石门镇工作人员了解,上方村民凌波的鱼塘一直没有种植农作物,那下方村民曹树会的鱼塘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石门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所长杨扬告诉记者:“从我们调查的结果来看,高速公路建设完了以后,为了恢复老百姓的生产出路,这条便道已经重新修过,原来这里是两块小田,重新修的过程中这条路就占了这块小田的一半,老百姓就把两块田合成了一块大田,就形成了现在的坑塘。”

建造这两处鱼塘是否是村民反映的违法行为呢?记者也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5月中旬,经过全面了解、调查,石门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认定两位村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对其行为提出了整改要求。

“他们在挖田的过程中,多挖了50公分,水深大概一米左右,严格意义上说没有破坏耕作层,也没有种植谷物类别,只是养了鱼,我们认定,这确实是耕地非粮化行为,所以我们也对这两户老百姓进行了宣传教育,也责令他们限期整改。6月11日以后他们把鱼清了。”杨扬说。

6月中旬就要求村民就把鱼清理完,不过记者看到鱼塘的蓄水水位并不低,还没有恢复为农田,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杨扬表示,因季节原因,现阶段没有办法重新进行谷物种植,且从去年以来,周边比较干旱,确实缺水,周边老百姓强烈要求要在这个塘里头来舀水灌溉。政府考虑到既要规范老百姓的耕作行为,也要解决农业生产行为,现在正在开展改善农饮工程,提高提灌站供水能力,目前党委会正在研究通过招标的方式,可能再过一个月,施工完成以后,周边的灌溉问题就应该得到解决,到时候政府肯定会督促村民把水放了,之后再种植相应的作物。

7月25日下午,记者和石门镇相关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石笋山村天平丘,工作人员表示,前一次《今日关注》栏目采访以后,镇、村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鱼塘所有人,向他们进行政策宣传,不过,村民对此并不太理解。

石门镇副镇长罗勋华说:“群众有很多不解的地方,他们认为挖塘养鱼是为了自己食用,蓄点水也可以起到灌溉的作用,对于灌溉的问题,通过我们做工作过后,镇里自筹资金17万元,为他们生产队建了一个提灌站,解决了他们农业灌溉的问题。”

之前鱼塘蓄水没有及时清空,是考虑到周边一些田地需要灌溉用水;眼下,村里的提灌站即将建成,在镇村的督促下,两位村民很快把鱼塘的水抽掉了一大半,其中一块田已经种上了水芋和藤菜。

罗勋华表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基本农田可以种植粮油作物和蔬菜作物,由于季节问题,现在已经无法栽种水稻,于是村民就种植了水芋,待明年种植水稻的时候,再提醒村民种植水稻。

记者同时提出如何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农田的行为,罗勋华表示,镇里将加强宣传、监督,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守好人民群众的“饭碗田”。

《今日关注》栏目温馨提醒,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全社会必须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全面提高用地效率,严守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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