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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4 作者:马明华 杨安迪 王笑伊2024年01月31日
首次召开国家机关专项工作报告会
江津区“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20周年座谈会召开
泸永江三地人大常委会在江津举行第一次联席会议
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人大代表活动站(珞璜)授牌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庆实践”主题宣传活动首站走进江津
区人大代表向群众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记者 马明华 杨安迪 王笑伊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使命激发新作为。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津起步之年。这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审议议题44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8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3项,开展专题调研10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全面完成了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新江津建设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是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组织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七进”活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履职培训的首要内容。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决策部署,高标准推进重点改革任务,高质量落实各项工作安排。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区委的部署安排,一体推进各项重点举措,取得良好成效。在理论学习上下实功,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在调查研究上出实招,一批调研成果逐步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在检视整改上求实效,努力补齐工作短板;在建立制度上立真章,推动人大工作制度性变革;在推动工作上创实绩,票决民生实事入选全区主题教育典型案例。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自觉把区委提出的“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有要求,江津见行动”融入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同志来渝调研视察讲话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坚持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开展。
聚焦重大战略重大任务 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人大作为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是区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使命,也是区人大常委会重要责任所在。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聚力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津建设,作出《关于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津建设的决定》,成立助推工作专班,开展赛马比拼,凝聚全区人大系统整体合力。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牵头制定并与泸州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签署合作协议,开展联合视察调研,推动泸永江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力助推高水平建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主枢纽,听取和审议内陆开放前沿和陆港型综合物流基地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主枢纽建设物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组织市人大代表江津联系组开展集中视察调研。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单元,落实市人大常委会“4+2”改革要求,探索建立区人大“年中会议制”。启动区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30个镇街票决(票选)实施民生实事46件,已全部完工。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层实践,在5个街道全覆盖建立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在7个镇试点开展镇人大“季会制”。迭代升级全区人大代表之家(站、点)建设,建成6个特色人大代表活动站,建立运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鼎山实践站,建设“津彩智联”代表联系群众系统,通过系统收集意见建议70余件。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民主与法制领域专项改革,成立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着力推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重点改革项目提速增效。深化备案审查制度改革,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试点落地江津,全面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来津调研备案审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聚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依托504个人大代表之家(站、点),全面嵌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开展“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专题调研,积极推广运用人大代表通过“三会”解决“三事”民主协商新机制、人大代表进院落、人大代表进网格等制度,积极参与“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基层治理的“江津实践”在全市推广。
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规范有序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的决议,批准江津区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依法就补选区人大代表、批准区级决算、废止个别规范性文件等作出决议决定,对区政府报送的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等重大事项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任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依法按程序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免职26人,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2人、区人大代表辞职18人。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常委会组织宪法宣誓21人,“一府两院”和各镇人大组织宪法宣誓137人。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把监督工作融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
在加强高质量开展监督方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围绕牢固树立招标投标领域法治意识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中期评估报告、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等,提出了大量意见和建议。
在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监督方面,听取和审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报告、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医保经办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主任会议听取困难人群参保、职业教育发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
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方面,开展《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议》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此外,区人大常委会还围绕加强预算、审计和国资,法治政府和公正司法等方面加强监督,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参加《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草案)》等立法调研。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提升人大代表履职效能
过去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服务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化代表主题活动,开展第二十个“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2244名市区镇人大代表接待联系走访群众3万余人次,开展宣传宣讲855场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417件。开展调研献策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44篇,提出意见建议400余条。坚持“主任接待日”制度,接待代表41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5件,已全部办结。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及闭会期间的502件代表建议,一次性准确交办并在法定期限内全部答复代表,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满意501件,满意率99.8%。此外,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保障在津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江津代表团提出建议55件,其中1件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
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 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做好人大工作,自身建设是基础。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着力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履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履职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履职本领。制定《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保障主任会议依法规范行使职权。召开镇街人大工作座谈会,推动镇街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梳理人大常委会核心业务,积极推动数字人大建设。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区委交办的“三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不断加强对镇街人大的联系指导及人大宣传信息和理论研究等工作,宣传稿件总量和质量均走在全市区县人大前列。